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

3月2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其中提到,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,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;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,依法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,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。

意见稿提出,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,利用算法屏蔽信息、过度推荐等;不得滥用算法,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,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;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、二维码等信息;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,实施流量造假、流量劫持。

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 作者:徐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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